|
接收应届毕业研究生程序 ●人事处根据编制情况汇总需求计划,经校领导办公会研究确定后,上报省人事厅计划处审批。 ●人事处以书面形式向用人部门下达经人事厅审批后的正式计划。 ●用人部门在计划指标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以试讲(面试)为主要形式的业务考核。考核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。 |
●人事处对用人部门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,并通知拟接收毕业生填写《河北经贸大学拟接收毕业研究生审批表》,用人部门及教务处(限专任教师)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将该表报人事处。
6 签署协议 ●人事处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及《河北经贸大学接收毕业生协议书》。
7 报到 ●毕业生持派遣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到人事处报到。 |